各高校申报工作统一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并按要求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正式建设单位名单由教育部党组最终审核确定。有关工作步骤如下:
1.高校党委申报。高校党委专题研究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高校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4),并提供支撑材料。学校党委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至属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
2.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推荐。教育部根据2021年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数据,按照各省属地高校党委(含部委属高校,下同)数量的5%确定“示范高校”推荐数量(个位数向后取整,下同),按照属地高校院(系)党组织数量的2%确定“标杆院系”推荐数量,按照属地高校党支部数量的2%确定“样板支部”推荐数量(各类别推荐名额见附件5)。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筹做好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工作,推荐对象覆盖属地部委属高校、地方高校,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学校)、民办高校(含民办高职院校)应有一定的比例。11月8日前,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高校思政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
获得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资格的高校,登录高校思政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在系统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汇总表,于11月22日17时前逐页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7)。
3.教育部遴选确定。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教育部党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